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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的情况,推进我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办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决定在全校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2月10日。

(二)排查范围: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全校各单位,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及岗位。

二、排查内容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围绕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权力运行过程,根据学校发展,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需负责”的原则,梳理更新本单位及下设各岗位在参与决策、执行学校计划、行使监督权利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列出权力清单。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照职责定位,全面排查本单位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风险、工作流程风险、管理环节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细化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认真填写《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表》。

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分为三个级别。高等风险是指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中等风险是指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低等风险是指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落实、亲自把握工作节奏和排查质量。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查找自身的廉政风险点和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查找风险点,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切实抓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涉及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等廉政风险等级比较高的风险点,要强化防控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把关,注重实效。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整个查找过程亲自过问,督促指导,严格把好廉政风险点质量审核关和风险等级评估关。其他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对各自的分管业务和责任对象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根据各自的岗位性质和职责范围仔细排查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监督检查办法》《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总结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明确下一步防控措施,形成廉情分析报告。《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表》和廉情分析报告需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学校纪检室(清远校区行政楼323室),本单位整理归档备查一份,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jwb@gdcv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