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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

校领导、各部门、二级学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纪律教育学习月、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促使教职工廉洁从政、规范用权,现将开展2023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工作通知如下:

一、廉政谈话对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有关要求对分管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进行廉政谈话;学校纪委根据有关情况和随机抽取等形式对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各部门、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对分管的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重点岗位人员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

二、廉政谈话方式

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进行,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形式。坚持主动监督、关口前移,实事求是、坦诚相见,抓早抓小、限期整改。

三、谈话时间安排

2023年9月上旬至2023年12月。

四、廉政谈话主要内容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一岗双责”,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二)部门“三重一大”方面的执行情况。

(三)在廉洁、自律方面有什么举措,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四)在考勤考核、工作纪律、组织管理、资源分配等工作中是否公平、公正等。

(五)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认清意义。开展廉政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前移监督关口,做好事前预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及时准确掌握和了解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状况、履职尽责以及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及风险防控等情况,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高度重视。教职工干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廉政谈话工作。谈话人要按照廉政谈话提纲,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对谈话对象进行廉政谈话,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分析本人和本部门廉政建设情况。谈话结束后15天内,所有谈话人将《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干部廉政谈话记录表》交至纪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