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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1年以来,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1-8月共查处相关问题411个,处分298人,移送检察机关44人。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天河区棠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监事会监事长钟志佳侵占环境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2014年3月至2018年12月,时任棠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监事长钟志佳利用分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棠下街环卫站收费员梁启明利用“现金支出证明单”入账的管理漏洞,将棠下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缴纳的595.95万元环境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据为己有。其中,钟志佳分得150万元,梁启明分得445.95万元。2021年1月,钟志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与梁启明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花都区花东镇九一村原党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志焕骗取迁坟补偿款问题。2018年上半年,时任花东镇九一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志焕在山坟迁移补偿工作中,利用负责清点核实山坟的职务便利,假借其亲戚名义虚报骗取迁坟补偿款11.9万元,伙同他人采取虚构山坟业主、重复上报和虚报山坟数量的方式骗取迁坟补偿款173.75万元。2021年4月,王志焕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从化区良口镇北溪村原村委会主任钟天全索要工程建设好处费问题。2020年4月,良口镇北溪村委会协助良口镇政府开展河道疏浚工程,告示全体村民无偿提供施工走廊。时任北溪村委会主任钟天全以家族河道沿岸竹子被砍等为借口,收受河道疏浚工程施工方2.3万元“补偿款”。2020年11月,钟天全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广州市纪委监委)